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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微短劇行業憑借碎片化優勢收獲7億用戶、撐起500億級市場規模時,抄襲亂象的蔓延正逐漸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隱患。近日寧波中院對微短劇擅改網文侵權案的判決,以25萬元賠償的明確結果,為行業亂象立下了清晰的版權標尺,更傳遞出“原創不容侵犯”的強烈信號。
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,恰恰戳中了當前微短劇行業的侵權痛點。被訴短劇在涉案小說走紅后攝制,其主線背景、人物關系與原作高度雷同,卻試圖以“通用情節”為借口規避責任。法院明確指出,判斷侵權的關鍵在于是否提取原作的“獨創性核心”,而非機械地逐字比對,這一認定精準把握了微短劇敘事濃縮的特點,也粉碎了部分從業者“洗稿不算抄”的僥幸心理。要知道,一部作品的靈魂從來不是通用框架,而是作者獨有的情節設計、人物塑造與情感表達,這些才是吸引用戶的核心競爭力,更是著作權法保護的核心所在。
事實上,這起判決并非個例。近年來,從直接搬運他人短劇內容,到用AI批量改寫網文劇本,微短劇行業的侵權手段層出不窮,不僅讓原創者的心血付諸東流,更導致市場同質化嚴重,優質內容被劣質抄襲品擠壓生存空間。有數據顯示,盜版微短劇每年造成的產值損失或達200億元,而“維權難、成本高”的困境,更讓不少原創者陷入兩難。此次判決的意義,不僅在于為個案中的權利方討回公道,更在于確立了可參考的司法標準,讓后續原創者維權有了更明確的方向。
值得欣慰的是,行業規范的腳步正在加快。除了司法層面的亮劍,“劍網2025”專項行動的啟動、多地扶持政策的出臺,以及部門規章的醞釀制定,正從監管、扶持、懲戒多維度構建版權保護網。對于從業者而言,此次判決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:微短劇的風口不是投機的溫床,唯有扎根原創、尊重版權,才能擺脫“低質內卷”的怪圈。
5.7億播放量的爆款短劇證明,優質原創內容永遠擁有強大的市場號召力。微短劇行業要實現長遠發展,不能依賴“拿來主義”的捷徑,而需守住版權底線,讓創作者的智力成果得到充分保護。唯有如此,才能激發更多優質內容的誕生,讓這個新興行業在規范中走向成熟,真正實現商業價值與文化價值的雙贏。
稿源:荊楚網(湖北日報網)
作者:李楠(武漢經開區)
責編:丁玥【責任編輯:伍佳佳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