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切實落實好基層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這一民生工程,確保城鄉低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,有效預防和遏制城鄉低保資金被套取、擠占挪用等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,吉安縣財政局把好“五關”規范城鄉低保資金管理。
一是把好資金落實關。按上級文件要求足額落實本級配套資金,并列入年初財政預算,與上級補助資金一起統籌用于保障低保資金發放,資金如有不足,縣財政兜底安排,確保符合享受條件的低保對象足額領取到低保金。
二是把好標準調整關。嚴格落實上級低保資金提標相關文件要求,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人均財政補差標準正常調整機制,2018年,該縣農村低保和城鎮低保標準均已提高了30元/月,今年一季度提標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。
三是把好資金管理關。該局會同縣民政局設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專戶,及時將資金納入專戶管理。堅持資金“專款專用”制度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、挪用、拖欠專項資金,不得將保障金用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其他支出。
四是把好資金發放關。認真完善農村低保戶“一卡通”管理發放系統基本信息,定期進行清理、更正、審核、錄入,確保農村低保資金安全、準確發放。城鎮低保資金全部由代發銀行直接發放到低保對象個人存折。
五是把好資金監督關。定期會同審計、紀檢等部門加強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。重點檢查從事審核、審批和發放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工作人員履職情況;重點抽查城鄉低保家庭經濟收入情況,嚴禁采取隱瞞、虛報、偽造等手段騙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行為。